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黑政规〔2021〕6号)和《黑龙江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施方案》(黑网政办发〔2021〕15号)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制定《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黑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黑政规〔2021〕6号)和《黑龙江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施方案》(黑网政办发〔2021〕15号)要求,深入推进电子证照在全省跨地区、跨部门应用,推动行政相对人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免带免交纸质证照,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材料多、证明多等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加快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领域内跨业务职能、跨部门单位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中的深度应用,做好各类电子证照的完整归集和实时更新,发挥电子证照对于减材料、减跑动次数的作用,便企利民。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系统内各层级用证清单及发证清单。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结合本部门系统建设及对接情况,梳理本系统各层级用证清单及发证清单。(牵头部门:法规处,配合部门:环评处、固体处、核与辐射处,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
(二)建立证照类型目录库和照面信息库。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省内统一标准,全面梳理本系统各类证照的底图模板、标签项、数据项、印章图片等照面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电子证照库系统。照面信息参照示例,下载地址:dzzz2021@126.com,密码:dzzz12345678(牵头部门:办公室、协调中心,配合部门:环评处、固体处、核与辐射处,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
(三)系统对接。结合各证照办理业务系统建设情况、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一体化平台对接标准要求,做好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牵头单位:办公室、协调中心;配合部门:环评处、固体处、核与辐射处,业务系统对接完成时间:2022年4月底,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
(四)制发电子证照。开展各类证照的增量、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处理工作,对存量电子证照进行批量电子证照生成,将证照目录全量及时上报至省平台。电子证照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制发。需要对接国垂系统获取证照信息的,及时联系国垂系统对接技术厂家,明确对接人员,配合省平台对接工作;无自建业务系统同时也无业务系统建设计划、无国垂系统支撑的证照信息,可通过一体化平台证照系统录入证照信息。应优先完成常用电子证照的归集工作,其他证照录入工作同步推进。(牵头单位:办公室、协调中心;配合部门环评处、固体处、核与辐射处:常用证照存量数据汇聚完成时间:2022年1月底,其他证照存量数据汇聚完成时间:2022年4月底)
(五)推进各事项免交纸质证件。依据用证清单,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的使用,在办事指南中关联各申请材料对应的证照目录,明确可通过电子证照免交的纸质证件。(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环评处、固体处、核与辐射处、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间:2022年4月底)
(六)做好办件场景融合。将发证、用证动作融入到具体办件场景中,结合用证清单、发证清单,在受理环节查验电子证照,在办结环节签发电子证照并汇聚到省电子证照库,确保数据质量达到可用要求。(责任单位:各市(地)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固体处、核与辐射处,完成时间:2022年4月底)
(七)推动线下大厅受理电子证照用证事项。办事人办理电子证照用证事项时通过“全省事”app或二维码等方式亮证的,工作人员查验证件有效后可免交纸质材料,扩大电子证照使用场景,为办事人员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间:2022年4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专班,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任组长,法规处处长孙福禄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推进专班、办公室。推进专班由办公室、固体处、核与辐射处、环评处组成,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证照电子化应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系统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导落实。专班领导小组每月调度一次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数据上传、制证用证等指标完成情况,督导推进未按要求及时限完成的相关指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