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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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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2-13 10:02:36  来源: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0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出台了《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经8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该《办法》同时列入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办法》第四条关于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类别及明细定为以下四类:(一)调味品:味精(分装);(二)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调味茶;(三)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四)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
发布单位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12-12 生效日期 2022-12-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
备注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出台了《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经8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该《办法》同时列入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办法》第四条关于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类别及明细定为以下四类:(一)调味品:味精(分装);(二)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调味茶;(三)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四)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

为做好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市局配套制定了相关文书资料,现发给你们在许可过程中使用。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并于每月10日前填报《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5)。

联系人及电话:

食品生产科:周冰如,3168380

食品市场科:张敏华,3168653

食品餐饮科:何刚银,3168667。

报送邮箱:scjgjspsck@jiangmen.gov.cn

附件:1.申请人告知承诺制申办告知书

2.告知承诺制许可承诺书

3.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4.撤销许可文书模板

5.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

   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_附件1-5.zip

   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pdf

   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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