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商办〔2021〕95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商办〔2021〕9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19 09:11:09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1292
核心提示:《2021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委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发布单位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商办〔2021〕95号
发布日期 2021-04-14 生效日期 2021-04-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2021年市商务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机关各处办:
 
    《2021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委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2021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细化落实《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市商务工作实际,特制订2021年市商务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细化深化重点业务领域公开,提高公开和回应实效,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规范公文信息公开管理。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机制,发文前须在发文稿填写公开属性选项,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对2010年以来未开展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并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2.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拓展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3.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标明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
 
    (二)提高公开和回应实效
 
    1.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不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丰富解读形式,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多元化解读率不低于60%。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推送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2.提升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深化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升级内容展现形式。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做好信息发布的前期审核、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依托行政事务中心办事大厅等对外服务场所,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咨询、信息公开等工作。
 
    3.做好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及时发布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推动网站知识库、“智能客服”知识库与“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回复通过网上渠道、“12345”平台等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夯实“好差评”制度,对于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反馈、商讨等措施予以整改,不断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
 
    (三)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1.实行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于每年3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续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事项需调整的,要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
 
    2.落实重大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制订涉企政策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通过门户网站、“一网通办”、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同步公开,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主任办公会议不少于3次,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3.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商务领域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围绕消费、外资、外贸、服务业、电子商务、市场保供、进博会、会展业、口岸、钻石宝玉石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本市将8月定为全市政府开放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在全委范围内每年轮流选取2-3个部门适时开展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听取参与公众的意见建议。
 
    (四)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加强对重点工作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重点业务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标准目录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2.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开发“政策服务包”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丰富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五)细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十四五”时期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能级规划。做好规划文件、解读材料的信息公开,并制作图片解读,便于公众理解规划内涵。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相关公开和宣传工作。会同“中国上海”、东方网等筹备委主要领导“在线访谈”直播活动,做好访谈的同步预告、同步直播和同步回顾。筹划政务新媒体平台“处长访谈”系列活动,邀请相关处长对规划内容进行解读,扩大宣传效果。
 
    2.促消费领域。做好第二届“五五购物节”宣传,公开各大主题板块、重磅活动、优惠措施和公众反响,激发消费潜力。围绕首发经济、夜间经济、品牌经济等,推动出台支持发展措施,公开相关政策,宣传系列活动。推进商业数字化转型,发布商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制定实施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数字生活节”“双品网购节”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宣传。建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发布重点商圈“上海购物”诚信指数。完善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信用示范商圈建设。
 
    3.外贸领域。贯彻落实本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深化完善稳外贸11条、出口转内销等政策举措,研究储备并适时出台一批新的支持政策,做好相关公开工作。做好上交会、华交会等重要展会的信息发布。深化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拓展“单一窗口”功能,推进与“一网通办”“随申办”等平台深度融合。
 
    4.外资领域。聚焦重大项目、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办好政企合作圆桌会议,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和宣传。修订总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公开政策。做好项目签约、总部颁证等各类投促活动的信息发布。推进《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的宣贯工作。完善“涉外服务专窗”服务内容。做好重大经贸外事活动及外事会见公开,助力营造安商稳商的良好氛围。
 
    5.进博会及会展业相关。做好第四届进博会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创新办好2021城市推介大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促进活动。精心设计2021投资路线和投资地图。发挥进博会溢出效应,做好进口商品节、“拥抱进博·国别商品缤纷月”等活动的信息发布。建设国际会展之都,做好会展业条例的宣贯工作,推进会展业“一网通办”。深化云上会展等新模式,研究制定绿色会展标准,打造绿色、智慧、平安展馆,做好相关信息公开。
 
    6.民生保障领域。深入实施早餐工程,加快早餐网点和早餐工程示范点建设,提升共享早餐覆盖率,强化相关信息公开。加快数字化赋能早餐,支持早餐企业线上经营,加快网订柜(店)取网点建设,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试点建设一批“智慧菜场”,做好试点申报和组织保障等工作的公开。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抓好家政服务条例宣贯。发挥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功能,完善家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7.党建工作相关。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加强组织理论学习,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编制“十四五”商务法治建设规划,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商务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商务领域权责清单工作制度和“放管服”改革,促进依法行政。
 
    (六)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1.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委办公会议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处办明确政务公开负责领导和工作联络员,推动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2.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和业务条线工作,做好对委属单位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条线指导,继续开展本市商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
 
    3.强化工作评估和监督。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将政务公开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附件:2021年市商务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市商务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部门

时间节点

1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

系统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办公室、公贸处

10月底前

2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机制

发文前须在发文稿填写公开属性选项,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

机关各处办

全年

3

规范政府公文管理

对2010年以来未开展过公开属性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并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办公室

9月底前

4

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

拓展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

办公室、电商处

全年

5

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 “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

综合处、各相关处室

6月底前

6

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公贸处、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办配合

全年

7

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

办公室、公贸处牵头,机关各处办配合

全年

8

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

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办配合

全年

9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

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不泛化收费情形。

办公室

2月底前

10

扩大政策解读范围

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机关各处办

全年

11

加强解读材料质量把控

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不形式化解读。

机关各处办

全年

12

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

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机关各处办

全年

13

丰富解读形式

综合选用多元化解读形式,多元化解读率不低于60%。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办配合

全年

14

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

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推送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办公室

全年

15

持续深化门户网站建设

进一步优化升级内容展现形式。

电商处

全年

16

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

做好信息发布的前期审核、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办配合

全年

17

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办公室

全年

18

强化窗口服务能力建设

依托行政事务中心办事大厅等对外服务场所,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咨询、信息公开等工作。

行政事务中心

全年

19

建议提案公开

及时发布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办公室

全年

20

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

推动网站知识库、“智能客服”知识库与“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

办公室、电商处

6月底前

21

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

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

机关各处办

全年

22

严格落实回复期限

按照法定期限回复通过网上渠道、“12345”平台等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

办公室、电商处牵头,机关各处办配合

全年

23

夯实“好差评”制度

对于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反馈、商讨等措施予以整改,不断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办配合

全年

24

实行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确定并发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续事项需调整的,及时更新目录内容。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办配合

3月底前

25

全面公开决策各环节

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公开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在门户网站通过超链接展示。

机关各处办

全年

26

健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

机关各处办

全年

27

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

制订涉企政策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

机关各处办

全年

28

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

通过门户网站、“一网通办”、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同步公开,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机关各处办

全年

29

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主任办公会议不少于3次,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机关各处办

11月底前

30

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本市将8月定为全市政府开放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在全委范围内每年轮流选取2-3个部门在8月开展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

服务业处、会展业处

8月份

31

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活动期间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听取参与公众的意见建议。

机关各处办

11月底前

32

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机关各处办

全年

33

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标准目录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办公室、电商处

9月底前

34

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

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开发“政策服务包”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办配合

11月底前

35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丰富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形式和手段。

办公室、电商处

11月底前

36

“十四五”时期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能级规划

做好规划文件、解读材料的信息公开,并制作图片解读。

综合处、办公室

4月底前

37

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相关公开和宣传工作。

综合处、办公室

4月底前

38

会同“中国上海”、东方网等筹备委主要领导“在线访谈”直播活动,做好访谈的同步预告、同步直播和同步回顾。

综合处、办公室

4月底前

39

筹划政务新媒体平台“处长访谈”系列活动,邀请相关处长对规划内容进行解读,扩大宣传效果。

综合处、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办配合

6月底前

40

促消费领域

做好第二届“五五购物节”宣传,公开各大主题板块、重磅活动、优惠措施和公众反响,激发消费潜力。

商贸处

6月底前

41

围绕首发经济、夜间经济、品牌经济等,推动出台支持发展措施,公开相关政策,宣传系列活动。

商贸处

全年

42

推进商业数字化转型,发布商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制定实施促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数字生活节”“双品网购节”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电商处

全年

43

加强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宣传。

市场处

全年

44

建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发布重点商圈“上海购物”诚信指数。完善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信用示范商圈建设。

秩序处

全年

45

外贸领域

贯彻落实本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深化完善稳外贸11条、出口转内销等政策举措,研究储备并适时出台一批新的支持政策,做好相关公开。

贸发处

全年

46

做好上交会、华交会等重要展会的信息发布。

服贸处、贸发处

全年

47

深化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拓展“单一窗口”功能,推进与“一网通办”“随申办”等平台深度融合。

通关处

全年

48

外资领域

聚焦重大项目、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办好政企合作圆桌会议,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和宣传。

外资处

全年

49

修订总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公开政策。

促进处

全年

50

做好项目签约、总部颁证等各类投促活动的信息发布。

促进处

全年

51

推进《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宣贯工作。

外资处、促进处

全年

52

完善“涉外服务专窗”服务内容。

促进处

全年

53

做好重大经贸外事活动及外事会见公开,助力营造安商稳商的良好氛围。

外事处

全年

54

进博会及会展业相关

做好第四届进博会信息公开和宣传。

进博处

全年

55

创新办好2021城市推介大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促进活动。精心设计2021投资路线和投资地图。

促进处会相关处办

全年

56

发挥进博会溢出效应,做好进口商品节、“拥抱进博·国别商品缤纷月”等活动的信息发布。

会展业处

全年

57

建设国际会展之都,做好会展业条例的宣贯工作,推进会展业“一网通办”。

会展业处

全年

58

深化云上会展等新模式,研究制定绿色会展标准,打造绿色、智慧、平安展馆,做好相关信息公开。

会展业处

全年

59

民生保障领域

深入实施早餐工程,加快早餐网点和早餐工程示范点建设,提升共享早餐覆盖率,强化相关信息公开。

服务业处

全年

60

加快数字化赋能早餐,支持早餐企业线上经营,加快网订柜(店)取网点建设,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服务业处

全年

61

试点建设一批“智慧菜场”,做好试点申报和组织保障等工作的公开。

运行处

全年

62

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抓好家政服务条例宣贯。发挥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功能,完善家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服务业处

全年

63

党建工作相关

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加强组织理论学习,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机关党委

全年

64

编制“十四五”商务法治建设规划,做好信息公开。

公贸处

全年

65

加强商务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商务领域权责清单工作制度和“放管服”改革,促进依法行政。

公贸处

全年

66

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委办公会议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办公室

11月底前

67

各处办明确政务公开负责领导和工作联络员,推动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机关各处办

全年

68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和业务条线工作,做好对委属单位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条线指导。

机关各处办

全年

69

开展本市商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

办公室

11月底前

70

强化工作评估和监督

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

办公室

11月底前

71

将政务公开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干部处

全年

 

 地区: 上海 
 标签: 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8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39943)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37)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7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