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央网信办、中央军民融合办,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有关人民团体,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市场监管总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标委发[2021] 7号 | |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 生效日期 | 2021-04-0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