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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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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16 12:13:25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340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开展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反映,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实施工作,清单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发布文号 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
发布日期 2020-12-10 生效日期 2020-12-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2-03-25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开展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反映,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实施工作,清单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地区: 中国 
 标签: 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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