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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 (琼市监注〔2020〕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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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0-21 09:40:18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08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市场准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大力度推进“承诺即入制”改革要求落地,更好地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对27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优化准入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
发布单位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琼市监注〔2020〕16 号
发布日期 2020-10-20 生效日期 2020-10-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市场准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大力度推进“承诺即入制”改革要求落地,更好地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对27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优化准入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更新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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