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粮人〔2020〕70号)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粮人〔2020〕7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11 09:20:17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590
核心提示:现将《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皖粮人〔2020〕70号
发布日期 2020-09-10 生效日期 2020-09-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8月31日

    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兴粮”战略,依据《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选拔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创建省行业大师工作室,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聚焦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是切实促进“人才兴粮”工程提质增效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团队培育、创新成果转化三者融合推进,助力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和青年新生力量共同发展,发挥团队技能攻关合力,推广新技术新手段,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厚植人才培养沃土,充分释放人才发展红利,为进一步加快建设粮食强省,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和科技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从2020年开始,每年创建一批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其中各省辖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至少建成1个省行业大师工作室,或1个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同时,积极创建和申报全国技能大师工作室、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粮食行业主要职业工种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孵化平台和绝技绝活传承推广网络体系,使高技能人才在粮食产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得到广泛凸显和重视。

    三、创建范围

    从全省粮食行业的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职业院校中,择优选拔一批符合条件的一线技术创新团队,成立省行业大师工作室。

    四、创建条件

    创建省行业大师工作室要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一)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廉洁自律;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团队要有领军人才担任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师,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各市技术能手”其中一项称号;

    (3)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等,并享受两年以上技师岗位津贴;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本行业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取得有一定影响力的技术革新成果;

    (5) 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在本行业工作15年以上,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或技术革新上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创建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同时,能够为创建省行业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职责任务

    (一)开展技术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把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推广新技艺、开发新产品的创新舞台。

    (二)推动技艺交流。立足单位,面向行业,着眼职业院校,开展技艺技能交流传播活动,把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互动的交流平台。

    (三)实行名师带徒。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开展技能“传帮带”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把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四)引领技能研发。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总结技能大师的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强化应用试点和理论推广,把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研发的前沿阵地。

    (五)弘扬“工匠精神”。结合生产实践和岗位要求,大力弘扬执着专注、敬业奉献、推陈出新、精益求精为主要内容的“工匠精神”,把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打造“皖粮工匠”品牌产品。

    六、创建程序

    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创建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遴选。

    (一)拟创建省行业大师工作室的企事业单位向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逐级推荐。省直企事业单位直接申报,已经取得安徽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及以上称号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各市负责组织辖区内有资质的技术团队进行评审,严格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择优向省局推荐。

    (三)省局组织全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评委组,负责对各市申报的省行业大师工作室进行审核把关。

    (四)各地市人社局授予的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可在获评当年直接申报省行业大师工作室,省局不再组织专家评委组审核。

    (五)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名单经省局党组会议研定,并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

    七、激励与培养

    (一)授予“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

    (二)适时组织开展省行业大师工作室项目成果评比,对取得重大项目成果的工作室予以推广支持。

    (三)省行业大师工作室需使用局属粮食职业院校实训中心设备及场地,予以优先安排。

    (四)国家、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优先推荐省行业大师工作室成员参加。

    (五)定期举办省行业大师工作室业务研修培训。

    (六)同等条件下,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优先推荐省行业大师工作室骨干。

    八、管理与考核

    (一)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办法,运行规范。及时推广总结技术攻关、创新成果,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二)建立省行业大师工作室考核档案。年度考核由各市组织实施,报省局备案。

    (三)省局适时组织专家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省行业大师工作室项目成果评比。对评比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省行业大师工作室。对评比结果优秀的工作室项目,全省推广宣传。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统一思想,认真谋划,把创建工作作为行业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加强与当地人社局、财政局的沟通联系,争取有力支持,切实加大对人才工作的重视力度,不断强化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补齐发展智力短板。要把创建省行业大师工作室作为人才培养工作重要“突破口”,各地创建工作列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人才部分评分细则。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地要抓紧行动,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专人协调负责,进一步优化服务,在政策咨询、沟通服务上给予创建单位支持帮助,统筹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人才发展,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省局将适时选派创建专家组,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力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大对行业单位的政策引导力度,提高企业强化人才培养的主观能动性和创建积极性,努力把省行业大师工作室打造成为安徽粮食行业人才发展的品牌项目。要认真总结本地本单位创建经验做法,强化舆论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切实营造浓厚的人才发展氛围。
 地区: 安徽 
 标签: 粮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45)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55)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4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