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的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记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经营范围项目与经营实际是否符合;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餐饮单位的场所、布局、设施设备等,与获准许可时要求的状态是否保持一致等。
二、严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建立并认真执行人员晨检、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清洗消毒、应急处置等规范制度。
三、严查购进食品安全情况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具有合法票据;是否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的食品原料和酒水饮料;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原料,及时清理超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及原料。禁止餐饮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禁止在餐饮服务场所屠宰禽畜动物,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四、严查餐饮加工制作行为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人员是否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洗净双手;加工的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问题;加工用具、容器是否明显区分,实施色标管理;是否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熟制食品是否烧熟煮透,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对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对节后回流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测温检查,避免发热员工上岗。
五、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餐饮单位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是否使用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检验合格的餐具、饮具;生、冷食加工间、裱花间是否安装有紫外线消毒灯并定期检测效果,加工人员是否戴口罩;餐饮具、刀具、砧板等是否定期消毒。
六、严查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情况
检查入网餐饮单位是否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菜品和信息是否真实,加工菜品是否规范安全。检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是否对入网餐饮单位信息、菜品信息进行公示。检查食品配送环节是否安全,餐盒等食品容器和餐具是否清洁无毒,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是否每天进行清洁消毒。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约谈,督促其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七、严查集体聚餐
对辖区内餐饮单位承办集体聚餐情况进行排查。积极引导消费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停止集体聚餐活动。切实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要求餐饮单位、乡村流动厨师及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八、强化餐饮单位疫情防控措施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体温测量设备,有效防控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消费者进入餐饮服务场所,避免交叉感染。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