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公告 (2020年第7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公告 (2020年第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01 21:59:25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187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公告。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0年第7号
发布日期 2020-01-30 生效日期 2020-01-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公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乡厨等承办任何形式的城乡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预订的应取消或延期举办。
 
    二、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三、严禁采购、使用、经营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
 
    四、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现场宰杀畜禽动物。
 
    五、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及加工食品,对餐饮具做到一客一彻底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六、严格环境卫生治理,严格按规定开展通风、清洁、消毒工作。严格从业人员和餐饮消费者健康管理,加强对进入餐饮服务场所人员的体温检测和防护提醒,积极宣传防控知识。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整治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