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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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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04 11:48:49  来源:黑龙江省粮食局  浏览次数:1425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粮办发〔2019〕189号),黑龙江省粮食局制定了《黑龙江省粮食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粮食局
黑龙江省粮食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9-03 生效日期 2019-09-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粮办发〔2019〕189号),制定了《黑龙江省粮食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黑龙江省粮食局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粮食工作重要部署,立足粮食部门实际和群众关注关切,着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政务公开新成效助推公正、透明、可预期的粮食流通营商环境优化改善,推动全省粮食系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加强“优质粮食工程”信息公开。加大“优质粮食工程”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及各子项实施指南等政策文件,以及各地经验做法、工作动态等。(财务审计与规划处牵头,产业发展处、仓储与科技处、市场营销指导处、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大清查和省长责任制考核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及时公开大清查相关政策文件、阶段性工作进展等。做好粮食安全省长(市长)责任制考核信息公开工作。(执法督查处负责)
 
    (三)加强粮食收储政策和粮食价格信息公开。包括各类粮食品种收储政策、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启动信息,全省粮食收购工作会议相关信息。每周发布全省稻谷、玉米、大豆收购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每五日发布收购进度信息,引导市场形成理性预期,促进收购平稳有序开展。(调控处负责)
 
    (四)加强科技人才兴粮信息公开。做好科技活动周宣传和粮食科技成果展示,主动公开国家科技奖项征集、推荐情况,宣传科技兴粮的典型经验做法(仓储与科技处负责)。及时发布职称评审、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选拔、“百名博士服务粮企”等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发布人才兴粮的典型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人物代表。(人事教育处负责)
 
    (五)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着力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和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公开各地粮食部门监督检查重点工作信息和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公开涉粮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执法督查处负责)
 
    (七)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及标准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粮食质量检验技术培训、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名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评估考核结果、行业标准公告,以及粮油标准制修订征求意见稿。(调控处、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负责)
 
    (八)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信息公开。认真公开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管理制度,部署开展全省粮食行业安全检查、强化监督管理、整治风险隐患情况,发布行业重大风险预警信息。(执法督查处、仓储与科技处、产业发展处、军粮处负责)
 
    (九)加强定点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局帮扶延寿县玉河乡福利村脱贫攻坚的相关情况。继续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人事教育处负责)
 
    (十)加强干部人事管理有关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干部考核、任用、提拔、晋级的依据、程序和标准、局内各种民主选举的情况及结果,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医疗费用、福利待遇等热点问题的政策依据及办理情况等信息。(人事教育处负责)
 
    (十一)加强部门预决算情况信息公开。按财政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公开我局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决算情况说明等内容,积极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将我局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公开,功能科目要细化到项级科目,经济科目要细化到款级科目。推进政府采购信息预决算及绩效评价信息公开(财务审计与规划处负责)。
 
    二、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强化政策解读。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粮食流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社会预期稳定。按照 “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布。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要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文件,并同步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政务公开申请、网上咨询、局长信箱答复,以及网上举报投诉受理工作,严格办理时限,推动公开答复,确保回应及时、质量过硬、互动畅通(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对粮食购销、粮食库存大清查、政策性粮食出库等热点内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做好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调整局政府网站栏目结构,增强服务功能和便利性。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安全、泄密等严重问题(办公室、信息和技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政务新媒体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要求,加强“龙粮网”微信公众号建设与管理,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突出内容策划和形式创新,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制作更多易传播、有影响的信息产品。增加信息发布频次,提高时效性,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信息和技术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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