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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粮办发〔2019〕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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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25 10:47:30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2076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国粮办发〔2019〕189号
发布日期 2019-06-25 生效日期 2019-06-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制定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局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 年6 月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加快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政务公开推动全系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更好地稳预期、强监管、促落实、优服务、保安全,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聚焦国家储备安全核心职能,突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年度主题,以粮食收储和储备管理制度改革、粮食产业强国建设、粮食库存大清查、管粮管储法制化制度化、科技人才兴粮兴储等为重点,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社会预期稳定。按照 “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通过局政府网站公布。对国务院常务会议涉及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公开议题,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新闻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持续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各司局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出台的粮食和物资储备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主办司局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稳妥的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对粮食购销、“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库存大清查、立法修规和“两项考核”、中央救灾物资和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等热点内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有针对性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并提前预防和有效处置重大舆情。要注重提高舆情分析、研判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及时、主动、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各司局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要畅通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并加强与相关媒体的联络联系。(办公室负责)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和权威人士的独特作用,运用推荐专家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组织宣讲等方式,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种粮农民关切和社会关注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杂志社要通过出版增刊、专题报道、开设专栏等形式,对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等进行深度宣传解读。(办公室、杂志社分别牵头,各司局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预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各司局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2019年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各司局单位要按照分工,加大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各司局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流程图,通过局政府网站发布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和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执法督查局、法规体改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做好粮食收购政策和价格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粮食收储政策文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每周发布全国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收购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每五日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引导市场形成理性预期,促进收购平稳有序开展。主动公开有关部门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和产销合作政策文件,以及各地经验做法。及时发布粮油交易信息。(粮食储备司、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司法部关于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确保清单之外不索要证明。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情况的公开,并在局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法规体改司牵头,相关司局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建设“优质粮食工程”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及各子项实施指南等政策文件,以及各地实施方案、经验做法、工作动态等,进一步做好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和“中国好粮油”产品名单名录,以及“中国好粮油”产品分级遴选评定标准等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建设司牵头,安全仓储与技司、标准质量中心、科学研究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及时公开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有关的政策文件、进展情况等。(规划建设司负责)
 
    (四)重视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定点帮扶安徽省阜南县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和扶志扶智等情况,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对口支援江西省于都县脱贫摘帽有关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对西藏、新疆和革命老区帮扶情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规划建设司负责)
 
    (五)抓好大清查和考核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及时公开大清查相关政策文件、阶段性工作进展等。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棉管理情况 “两项考核”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办好12325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执法督查局负责)
 
    (六)突出科技人才兴粮兴储信息公开。做好科技活动周宣传和粮食科技成果展示,及时公开创新平台建设进展和成效,主动公开国家科技奖项征集、评审及推荐情况,宣传科技兴粮兴储的典型经验做法。(安全仓储与科技司负责)及时发布重点项目信息,推进职称评审、第三批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选拔、第二批“百名博士服务粮企”等重点任务实施。发布人才兴粮兴储的典型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人物代表,弘扬粮食和物资储备优良传统。(人事司负责)
 
    (七)做好其他重点业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含政府采购)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依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财务审计司负责)积极做好中央救灾物资和中央防汛抗旱物资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根据应急管理部动用指令组织实施的应急救灾物资调运情况。加大安全生产和安全储存管理制度,以及开展安全检查、强化监督管理、整治风险隐患情况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应急预案及演练信息。(安全仓储与科技司负责)围绕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两决定一意见”,主动公开先进典型及经验做法,做好知识竞赛、演讲比赛、青年干部论坛等信息公开工作。(法规体改司、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办公室牵头,相关司局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做好双拥工作,公开粮油服务进军营活动信息。(军粮供应服务中心负责)扎实做好粮食质量调查、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建立粮食标准全文公开服务平台,及时公开行业标准。(标准质量中心负责)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局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制定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推动局政府网站规范运行、保障有力。结合机构改革情况,优化调整局政府网站栏目结构,增强服务功能和便利性。建设政务服务旗舰店,完成与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任务,做好与中国政府网的互联互通,实现政务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制定“局长信箱”管理办法,明确受理范围,优化批转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推动公开答复,确保回应及时、质量过硬、互动畅通。(办公室、信息化推进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政务微博微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突出内容策划和形式创新,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和发布平台,制作更多易传播、有影响的解读产品。增加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频次,提高时效性。认真落实国办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做好现有政务微博微信的检查、整合等工作。(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情况,做好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动态修订和公开工作,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法规体改司牵头,相关司局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运维管理中心、安全管理中心、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等,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统一数据标准,加快国家平台与地方平台的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提升应用水平,助力精准调控和在线监管。(信息化推进办负责)
 
    五、深入宣贯条例和着力完善制度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及时修订我局《机关政务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推动各司局单位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办公室牵头,相关司局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办公室负责)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我局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人事司、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于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建立公开台账并落实好适时向国务院公报编辑部门报送的工作机制。(法规体改司负责)
 
    (三)做好信息公开考核。各司局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并于2020 年1 月17 日前,将贯彻落实本要点情况报办公室(秘书保密处)。办公室将依据各司局单位工作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并将相关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办公室负责)人事司要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人事司负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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