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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酒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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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10-23 16:47:0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1655
核心提示:《河南省酒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发布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17〕119号
发布日期 2017-10-16 生效日期 2017-10-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henan.gov.cn/zwgk/system/2017/10/21/010744962.shtml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酒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6日
 
  河南省酒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加快酒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豫酒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快酒业转型发展势在必行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酒类生产大省、消费大省和酒文化大省。加快酒业转型发展,是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的必然要求;是利用好人力资本优势,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是大力发展高税负产业,增加税收、涵养税源的重要途径。2016年,全省饮料酒产量551.59万千升,同比增长2.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1629.55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全省规模以上白酒企业133家,实现产量117.5万千升、居全国第2位,实现销售收入328.9亿元、居全国第5位,实现利润27.83亿元、居全国第7位,先后培育出以仰韶、宋河、杜康、赊店、宝丰、张弓、皇沟等为代表的白酒品牌。
 
  但我省酒业综合实力较弱,产业发展缓慢,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群体大,个体小。企业存在改制不到位、主业不突出、营销方式落后等问题,无一家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酒类企业。二是产品多,品牌少。品牌定位反复、产品开发随意,缺乏市场认可的大单品;产品层次低,低端多、中高端少,原酒基础薄弱,产品质量不稳定。三是价格低,贡献小。全省白酒吨酒价仅2.8万元,是全国平均吨酒价的66%,单个企业平均利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2%;省产白酒占我省消费市场不足30%,全国100多家白酒企业在我省设立办事处,扩大营销、抢占市场,豫酒本土市场份额逐年萎缩、不断下降。
 
  在消费升级、品质升级的新常态下,酒业步入理性消费和品牌发展时代,向龙头企业和优势品牌集中的态势明显,低端过剩、供求失衡的矛盾突出;以中高端产品为代表的大单品增势明显,纯粮固态酿造成为趋势;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立体营销模式正在重构,质量和品牌竞争更加激烈。面对市场倒逼行业洗牌、结构调整的新态势,我省具有庞大的消费市场、厚重的酒文化积淀,一批龙头酒企已在市场洗礼之后把质量和品牌作为生命线。加快酒业转型发展,不仅有利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且有利于发展高税负产业,这既是机遇所在、酒企所盼,也是形势所迫、刻不容缓。
 
  二、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利用省内市场和人力资源优势,以企业为主体,以提升豫酒省内市场份额、白酒吨酒价和入库税收为突破口,实施企业重组、品牌重塑、营销模式重建等战略,着力打造龙头企业和品牌,着力研发中高端产品,着力确保工艺和质量稳定,着力攻占本土市场,着力加强人才和队伍建设,构建“原酒基地—酿酒—品牌”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推动产业、产品和品牌升级,切实提高豫酒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通过5—10年的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酒生产基地、中国白酒文化基地。
 
  到2020年,为优化存量、提质增效阶段,省产白酒在省内市场份额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突破40%;吨酒价占全国平均水平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突破80%;入库税收接近50亿元。
 
  到2025年,为持续提升、做优做精阶段,省产白酒在省内市场份额再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超过60%;吨酒价占全国平均水平的比重再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入库税收突破1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企业重组。大力推动重点酒企以资产、品牌为纽带,实施兼并、收购和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利用市场优势,谋求与全国知名酒企股权合作、投资并购,构建竞争共赢发展格局;鼓励省内企业间战略重组,通过联合、重组、收购、转让等多种形式,实现产业资源整合。鼓励实施产权重组,通过注入国有资本、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发展以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为实现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启动和加快上市进程,与全国知名酒企对标,提升管理水平。到2020年,培育1—2家年销售收入突破3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3—5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优势企业;扶持1—2家白酒企业上市。遴选5家产权明晰、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白酒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我省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市场上市融资的,按照上市进度节点,对其上市过程中的费用按照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
 
  (二)推进品牌重塑。大力推进“基地品牌化、企业品牌化、产品品牌化”,以打造全国性品牌和培育区域性品牌为目标,采取集合资源、集成技术、集中力量的举措,着力培育1—2个在全国有市场影响力的豫酒领军品牌,打造豫酒核心品牌和超级单品。组织开展豫酒“五朵金花”“五大好酒(大单品)”“五大酒商”评选活动,每年按规模、效益、税收和投入等指标进行排名,对升级晋位明显的给予奖励。支持豫酒重点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品牌、产品、文化等系统策划营销,创新品牌宣传策略,讲好品牌故事,构建品牌服务管理体系。依托深厚的文化底蕴,传承创新豫酒文化,倡导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围绕文化开展品牌塑造、单品打造,品出文化、体现雅致。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称号和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等,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标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市、县财政可再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三)优化产品结构。鼓励企业深度挖掘用户需求,实施大单品战略,聚力发展中高端大单品,重点扩大中档产品市场份额,加快开发一批100—300元/瓶左右的中档白酒,积极开发高端白酒,巩固提升50元/瓶左右的大众消费产品,适应不同收入群体消费需求。支持重点酒企培育推广超级单品,集中优势资源,打造1个10亿级大单品、3个左右5亿级大单品,形成豫酒品种群。结合市场需求趋势,在个性化定制、柔性化服务、产品融合、用户体验、市场定位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提高产品供给服务水平。针对不同市场,精细化开发产品,开发适应年轻人、女性消费需求的低度、时尚酒类产品,开发公务、商务、旅游等不同系列的差异化、特色化酒类产品,开发适应国际化市场的低度优质白酒。构建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对纳入省级白酒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四)提高产品品质。弘扬豫酒柔和、绵长、醇厚风格,大力推广纯粮固态发酵,引导企业传承和创新传统酿酒工艺,强化对酿酒过程和细节的把控,推进精细化、标准化、极致化生产,培育带有浓厚河南元素的标杆性白酒产品。加快建设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和推广豫酒产业技术规范,开展豫酒特色和风味等基础性研究。支持重点白酒企业实施一批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重点项目,保护和改造提升传统工艺,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淘汰落后产能,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省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按设备、研发实际投入的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倡导“一生酿好一坛酒”的企业文化,秉持匠心经营之道,将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融入工艺、融入产品。推进酒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质量控制能力。深化产学研结合,创建豫酒行业技术中心,打造产业创新平台,对制约酒业发展的技术问题联合攻关。支持豫酒企业建设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大创新研发平台载体,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拥有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根据其年度研发投入等评价情况给予最高400万元奖补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加快营销模式重建。以市场需求和消费升级为导向,加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融合互动,强化生产商、经销商和销售终端之间的诚信守约、相互成就,建立新型产供销“三位一体”的利益共享、企业共生、市场共荣的生态圈。支持企业立足本省市场,分析各类香型、口感消费人群,做好市场细分工作,明确根据地市场、战略市场的定位和策略,加大行业研讨、品牌推广力度,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进行经常性集中宣传推介。鼓励企业建立区域性、全国性和全球性市场营销网络,支持重点酒企建立多载体、多层次、多渠道的营销网络体系,积极开发县级和农村市场,利用供应链物流、供应商管理库存、共同配送和市场代理制等营销方式推广豫酒品牌。鼓励通过大数据、“互联网+”平台开展电商营销,重点支持企业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豫酒连锁经营项目、搭建豫酒(电商)营销平台,建立网上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鼓励企业通过广泛参与各类大型公益活动或发布公益公告、开展工业旅游等形式,宣传企业产品和文化。对在我省注册、且销售豫酒前3位的流通企业,以及年销售豫酒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平台,按照年度新增销售收入给予一定比例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六)大力开拓市场。充分发掘豫酒价值,对豫酒品牌、产品、文化等统一策划创意,打造豫酒集体品牌。组织豫酒品牌推介,联动开拓重点市场、潜力市场,在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规划建设豫酒品牌形象展示店、广告牌。省内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豫酒名优产品,在播出时段、刊登版面上给予优先安排。倡导“河南人喝河南酒”“豫商卖豫酒”,各级公务接待活动要按照规定使用地方酒。引导豫酒与豫菜、豫茶、豫旅相结合,加快开发以豫酒文化为主体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在餐饮服务业推介省内酒类品牌。组织豫酒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外知名专业展会、交易会、洽谈会等,依托省内知名食品展会举办豫酒博览会,支持酒类流通企业与骨干酒企合作开拓市场,参展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报业集团、工业和信息化委)
 
  (七)发展原酒基地和原料基地。优质原酒和原料是生产优质酒的前提和关键。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快原酒生产、储存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原酒基地,提升原酒酿造工艺水平,提高原酒生产能力。开展重点企业优质原酒基地认定,认定一批基础好、实力强、规模大的原酒基地,淘汰无原酒生产条件和能力、生产工艺落后的小企业。规划建设原料种植基地,促进原料标准化种植,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支农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将原料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推广“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扩大农户种植规模,建设优质专用小麦、高粱原料种植基地。符合条件的酒企在原材料收购、基地建设等方面可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八)培养人才队伍。实施重点酒企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遴选5—10名专心、专业、专注的豫酒企业家,列入百名中原领军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增强企业家的质量和诚信意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诚实经营、合法经营,用“良心”酿造品牌。依托行业协会积极申报中国酿酒大师,定期组织开展省级品酒师、酿酒师、大工匠等评选和培养工作,开展技能培训、竞赛、考核等活动,对技术比武中成绩优秀的授予荣誉称号,并列入高技能人才范围,纳入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试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制,倡导用匠心成就匠艺、用匠艺雕琢产品。结合产业人才现状,采取多种方式引进和培养科研、生产、销售等方面急需人才,重点引进经营团队、销售团队和技术团队。加强“校企”“院企”合作,支持省内有条件的高校、职业技术院校设置酿酒工程及相关专业,满足豫酒发展人才需求。(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九)建设专业园区。依托重点企业,规划建设白酒工业园区,科学设置园区准入标准,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建立白酒工业园区管理和运行机制。将酿酒小作坊整治和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压减数量、整合优化、引导入园。鼓励立足省内配套,大力发展玻璃制瓶、包装材料、彩印包装及设计等白酒关联行业,各地新增白酒关联企业必须进入工业园区。鼓励重点企业建设集酿酒、科研、商贸、旅游、文化于一体的酒产业园区和特色风情小镇,建设仰韶新型酿酒基地、宋河酿酒文化生态产业园、杜康酒产业园、赊店老酒生态酿造园区、皇沟酒文化产业园等。(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十)推动绿色发展。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要求,加强重点酒类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保护和治理,建立和完善重点白酒产区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补偿机制,禁止发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禁止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进入重点白酒产业水源地保护范围,切实保障酿造白酒所需的水质和生态要求。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加强技术改造,降低物耗、能耗,节约用水,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包装对非再生性资源的消耗,控制包装废物的产生,规范包装物回收利用市场,提高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负责协调指导酒业转型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牵头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细化工作措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制定政策措施,加快本地酒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二)强化财税支持。从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单列安排豫酒发展资金5000万元,重点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骨干企业升级晋位奖励,质量体系建设、追溯体系建设等。鼓励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基金、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产业投资基金和市场化基金积极参与支持豫酒发展,联合社会资本设立豫酒产业子基金,重点支持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建设等。酿酒企业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豫酒生产企业通过审核批准发放信用贷款,积极试行非全额担保和非完全抵押贷款。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力度,对生产经营正常企业不断贷、不抽贷、不限贷。扩大酒企动产、不动产(原酒、窖池)、股权、应收账款、订单和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范围;统筹利用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对发行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豫酒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发行费补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规范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酒业市场秩序,建立完善流通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酒类专项维权活动,加大酒业市场抽检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开展白酒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严格执行酒类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证照不全、无效和无证非法生产、销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对商标和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厅、工商局)
 
  (五)优化发展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理顺管理权限,简化酒企项目审批程序,支持重点产区和园区信息化平台、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土地、能源、物流、人工等方面保障。严格落实我省酒业转型发展有关政策,全面清理涉酒企业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酒企负担。强化督促考核,建立升级晋位考核体系。每年组织召开河南酒业转型发展表彰大会,表彰豫酒“五朵金花”“五大好酒(大单品)”“五大酒商”和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等,营造推进我省酒业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地区: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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