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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办〔2016〕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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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12-28 15:20:39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78
核心提示:为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6〕17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办发电〔2016〕108号)要求,现结合江苏实际,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食药监办〔2016〕272号
发布日期 2016-12-26 生效日期 2016-12-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jsfda.gov.cn/xxgk/xxgkml/201612/t20161227_1279127.html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派出)单位:

  为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6〕17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办发电〔2016〕108号)要求,现结合江苏实际,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

  (一)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要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企业集中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要立即处置,及时督促整改,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二)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等重点单位的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三)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较高的品种为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两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提示,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二、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

  (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要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生产、贮存、运输等各环节质量监管,严格按法定标准规范生产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在加强药品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现行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管工作。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要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理疗仪、避孕套等风险性高、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三、切实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一)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辅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及其产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强化问题导向,善于从投诉举报、信访事项等中发现问题线索,认真排查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两节”宣传引导。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两节”特色场所以及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要适时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抽检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服务意识,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禁止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紧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其他安全事故,各单位应迅速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局值班室。

  请各设区市局、省直管县局、直属(派出)单位,将“两节”期间值班安排分别于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23日前报省局值班室。省局值班电话:025-83273610,传真:025-83329739。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12月26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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