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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市监食〔201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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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8-08 08:32:40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61
核心提示:现将《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庐市监食〔2014〕38号
发布日期 2014-07-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zwgk.hefei.gov.cn/zwgk/public/spage.xp?doAction=view&indexno=09921114/2014-0000029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8日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提升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要求和《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14年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合食药监食消〔2014〕4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小餐饮整治工作部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指导、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大力推进小餐饮整规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使小餐饮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落实,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二、整规范围
 
  本方案所称的小餐饮是指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含75座)以下,不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小型餐饮服务单位。
 
  三、工作目标
 
  我县小餐饮示范街为庐城镇越城路,各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逐步推进,到2014年底,城南、城北监管所小餐饮示范店均不少于20家,汤池、泥河、金牛、白山、盛桥、龙桥、白湖监管所小餐饮示范店均不少于10家。
 
  四、整规任务
 
  按照“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落实”的要求,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小餐饮单位,按照“合肥市小餐饮整顿规范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对照进行检查,评定等级。重点整顿当前小餐饮硬件设施不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不强以及基本卫生条件“脏、乱、差”等突出问题,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
 
  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统计建档阶段。时间:8月15日前,各监管所对辖区内各类小餐饮单位进行调查摸底,逐一核审,分别统计建档,为整规工作打好基础。
 
  (二) 开展实施,全面治理阶段。时间:8月16日至11月30日。
 
  1.积极探索,综合治理。各监管所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本方案要求,确定整规范围与对象,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职能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形成责权明确、联系紧密、配合有力的监管机制。
 
  2.加强宣传,组织培训。组织对小餐饮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及小餐饮整规标准的专题宣传和培训,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规要求等,做好整规活动的发动工作,提高小餐饮经营业主参与整治与规范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整规工作氛围。
 
  3.统筹安排,扎实开展。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全面提升小餐饮单位的软硬件设施。对无证小餐饮经指导整改后,能够积极整改提高经营条件并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的,发给《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于暂不符合条件但可整改的,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并组织复查,复查符合要求的准予发证;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坚决取缔关停。
 
  4.创建示范、以点带全。各监管所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整治规范小餐饮示范街和小餐饮示范店创建工作。
 
  (三)巩固成果,总结推广阶段。时间:12月份。
 
  1.全面治理工作结束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各监管所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汲取经验指导下步工作。在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小餐饮整规的措施,结合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活动,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小餐饮长效管理机制,梳理好小餐饮整规的规律及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全面推广整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监管所的整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组织经验交流,进一步推动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小餐饮市场的持续规范和健康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小餐饮整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监管所一定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整规任务。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在全面排查摸清小餐饮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整规标准,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要正确处理好二个关系:一是整规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规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的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小餐饮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
 
  (三)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及时发布报道小餐饮整规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把各监管所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纳入年底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没有实际行动的,整治规范没有起色的,将适时予以通报。
 
  请各监管所将小餐饮摸底建档资料、总结,分别于8月15日、12月3日前,报送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局。
 
  联系人:张俊霞;电话:87331823;
 
  邮  箱:116374849@qq.com
 
     附件下载:1.合肥市小餐饮整顿规范标准(试行)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3.庐江县餐饮服务单位摸底情况调查表
 地区: 安徽 
 标签: 市场监督 小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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