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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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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5-09 10:48:09  来源: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11
核心提示:部分学校食堂仍然存在着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餐饮食品安全依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隐患。为加强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1-2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lyfda.gov.cn/NewsShow.asp?NewsID=3386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卫生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卫生局、蒙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不断强化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部分学校食堂仍然存在着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餐饮食品安全依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隐患。为加强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学生用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建立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度,明确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密切配合,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购进加工制作发芽马铃薯、四季豆等高风险蔬菜;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对食堂全方位的监控,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培训,提高学校食堂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要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档案,定期对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操作,使学校食堂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操作人员都明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掌握应知应会的岗位知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消除日常工作过程的不良习惯,提高个人卫生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
 
  四、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索证、验收及台账工作
 
  要从采购上严把食品安全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加强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农产品溯源管理工作,特别是食用油、鲜肉及肉制品、奶制品、蔬菜、食品添加剂采购的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大宗食品要相对定点采购,不得采购散装的调味品,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植物油以及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风险原料,如散装馅料、猪血、动物内脏等。要严格索证、索票管理,证、票、货要相符,要建立验收台帐,相关原始凭证至少保存2年,严格入库检查,杜绝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学校食堂。
 
  五、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跟踪责令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督促学校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要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落到实处,确保师生餐饮安全。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工作不扎实,因监管失职渎职造成事故者要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强化应急处置,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控制事态,立即向所在地餐饮安全监管、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处置工作。各县区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确保食物中毒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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