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职能调整及人员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与电子监管工作的领导,决定调整省局信息化与电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调整后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李昌海 局长
副组长:傅铁成 副局长
曹敬兰 副局长
金 勇 副局长
傅建伟 副局长
刘文斌 副局长
熊琴芝 纪检组长
朱与杰 总工程师
成 员:孙育德 办公室主任
阮祥庆 综合处处长
贡勇斌 政策法规处处长
朱钦炳 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
安顺典 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
王宏整 食品消费监管处处长
王元廷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
王 玉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处长
易建刚 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
杜汉业 产品注册处处长
张国强 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孙 麟 新闻宣传处处长
刘 辉 规划财务处处长
徐文林 监察室主任
王德建 稽查分局局长
彭友元 信息技术与电子监管中心主任
李天书 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局长
王忠勇 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主任
尹先国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
胡少玉 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
范志勇 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
姜 红 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
轩辕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技术与电子监管中心,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彭友元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全同珍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省政府和国家总局信息化与电子监管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负责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和电子监管工作的领导、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2.研究制定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审定省局信息化与电子监管总体方案、年度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
4.审定省局信息化与电子监管工作的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5.研究决定省局信息化与电子监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电子监管工作规划,拟定总体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定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电子监管工作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化与电子监管项目建设和归口管理协调工作,审核相关子系统建设方案,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方案的实施;
4.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与电子监管重点应用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及推广工作;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信息化与电子监管相关工作的落实;
2.负责提出相关应用业务系统的需求,协助制定和实施信息化与电子监管工作规划、计划和有关部署;
3.负责相关应用业务系统的需求方案、资金筹措、项目及经费报批、使用推广及培训,协助相关应用业务系统的开发与建设、改版及完善;
4.规划财务处主要负责资金筹措,并争取财政和国家总局的资金支持;
5.信息技术与电子监管中心主要负责技术支持与服务。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