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月饼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办秘〔2013〕144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月饼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办秘〔2013〕14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9-25 11:20:13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91
核心提示:为监督企业落实回收食品管理制度,防止节后未销售的月饼重新流入生产环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对全省月饼生产企业开展回收食品专项检查。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食药监办秘〔2013〕144号
发布日期 2013-09-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ada.gov.cn/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3/09/27254.html
   各市质监局,省管县质监局:
 
  “中秋”节即将来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组织各地对月饼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抽查。为监督企业落实回收食品管理制度,防止节后未销售的月饼重新流入生产环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对全省月饼生产企业开展回收食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节前各地要在前期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月饼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回收食品登记管理制度,提前做好月饼回收、记录以及处理等各项准备工作;节后要再次对月饼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仓库、查阅销售记录,调查库存以及销售退回月饼的处理情况。
 
  二、严禁企业将回收的月饼作为原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通过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其他形式重新进行销售。
 
  对违法违规企业,一经发现,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各地检查情况请于9月28日前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表见附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月饼生产企业回收食品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16日

附件:

 

月饼生产企业回收食品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市局:                               日期:

月饼生产企业数

检查企业数

现场检查情况

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落实回收食品登记管理制度企业数

整改数

违法处理回收食品企业数

查处数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3) 法规动态 (219)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21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