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抓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明确执法职责,创新执法方式,强化精准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考核评议,推进执法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多层多头监管执法问题,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一、规范执法职责履行。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及《山西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工贸行业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执法,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照监管执法职责,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主要由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主要由县应急管理部门承担。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落实计划执法制度,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确定为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列入执法计划的重点检查企业,原则上由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年度内执法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严格现场检查,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严格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规范执法活动。所有监督检查必须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上级抽查检查发现企业违法行为,需要执法的,交由负责监管该企业的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三、规范执法案件办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综合运用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确保案件合法合规。省、市、县级应急部门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分别每半年、每季度和每两个月,直接向应急管理部至少报送一个执法案例,要将每个案例明确到具体承办单位、承办人员,各市执法支队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到期未报送案例的县,要采取市带县方式,现场查办案件,推动工作落实,全省努力实现报送率和合格率两个100%。涉及人口小县综合执法改革的,要向县综合执法局转送应急管理部关于案例报送的要求,畅通案例提供报送机制。
四、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大执法信息化系统应用力度,煤矿监管全面应用国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非煤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等行业监管全面应用应急管理部开发的“互联网+执法”系统,计划执法全部通过执法系统开展,逐步实现执法过程“上线入网”,逐步消除手写文书。推进执法信息化系统作为执法工作考核唯一数据来源,逐步解决多平台、多系统录入执法数据的问题。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执法质量和效能等方面,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办公办案、调查询问、物证保存、装备管理、党建活动、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等功能完善、标准统一。已落实编制,人员未到位的,要加快招录人员,严格学历、专业等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避免人岗不相适应的问题。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确保新入职人员掌握执法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确保执法岗位人员胜任执法工作。厘清机关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职责划分,各市应急局要制定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制度,各县应急局要创新“局队合一”运行模式,一体开展执法活动。阳泉市应急局要理顺与矿区、城区应急局的工作协调机制。
六、开展执法考评通报。依托“互联网+执法”系统和国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从执法人员录入率、重点企业录入率、执法案例报送率、执法案例合格率、执法人员人均办案量、线上执法检查率等方面,量化考评指标,探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考评。省厅坚持每月通报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半年和全年的执法情况通报抄送各市安委会主任。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7月5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