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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3〕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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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9-25 11:12:13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39
核心提示:为督促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预防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省局定于9月底至10月中旬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发布单位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食药监餐〔2013〕220号
发布日期 2013-09-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jsfda.gov.cn/art/2013/9/18/art_23_116705.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督促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预防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省局定于9月底至10月中旬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及制度落实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采取的新措施、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督查方式
 
  在全省抽查4~5个市,每个市督查1个县(市、区)。督查方式包括听取市级监管部门工作汇报、查阅县级监管部门相关台帐、在被抽查县(市、区)学校食堂监管名单中随机选择3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三、督查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省局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所在县(市、区)监管部门要依法处置,市级监管部门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督查组具体人员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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