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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肉品市场供应的通知(市政发〔200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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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3-05 15:37:38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237
核心提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让农民养猪能挣到钱,又能让城里人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吃得起肉。”为切实落实好这一指示精神,西安市人民政府现发布关于稳定肉品市场供应的通知。
发布单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发〔2007〕73号
发布日期 2007-05-3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xa.gov.cn/ptl/def/def/index_1121_2560_ci_trid_5857-resid_662219.html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温家宝总理在我省视察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情况时强调:“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事关群众生活,影响全局,不能掉以轻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让农民养猪能挣到钱,又能让城里人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吃得起肉。”为切实落实好这一指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良种补贴,促进生猪繁育工作。由财政拨付扶持资金,对规模种猪场每新增一头繁育母猪一次性补贴100元,力争使全市今年新增繁育母猪达到2万头。
 
  二、积极鼓励生猪出栏,确保猪肉供应市场需求。由财政拨付扶持资金,对全市今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肉猪场,一次性补贴10万元。
 
  三、加强技术信息服务,促进养猪生产持续发展。各级畜牧兽医服务机构要在品种杂交、生猪饲养管理、饲料配置等方面,加强对养殖户的技术培训,促进科学养猪技术的应用推广。要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设施,积极发展养猪业,增加生猪存栏,适度扩大规模。西安信息  网要及时向养猪户提供相关信息,确保养猪户及时掌握市场行情。
 
  四、加大疫病防控和市场监管力度,确保猪肉供应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工作,严防私屠滥宰。各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要严把产地检疫关,有效遏制病畜流动,防止牲畜疫病传染;屠宰检疫员要严格查证验标,没有产地检疫证和免疫耳标的生猪严禁入场,并严格按照屠宰和检疫同步实施的要求,健全各项记录,确保检疫质量。
 
  五、积极组织好货源,切实稳定肉食品供应市场。在加强我市猪肉储备的基础上,要与生猪产地密切联系,签订供货协议,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及时组织进货。同时,积极组织禽、蛋和牛、羊上市,以丰富肉食品市场供应种类,调节市场供需矛盾,保证我市猪肉供应稳定。市物价部门要在近期每日公告猪肉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引导市民合理消费。要加强市场管理,严防劣质肉、注水肉和其他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同时,要关注盐、糖、油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
 
  六、建立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品价格异常变动补贴应对机制。根据目前市场情况,从6月份起,对城镇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进行3个月肉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地区: 陕西 
 标签: 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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