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行业协会积极防控肉品风险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行业协会积极防控肉品风险隐患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5-13 09:59:18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77
核心提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肉类协会向国内肉类产品经营企业发布风险防控提示,推动肉类产品行业加强自律,敦促各会员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肉类产品采购、贮存、物流、销售等各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消费者提供放心、优质的肉类产品。提示包括三方面内容。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肉类协会向国内肉类产品经营企业发布风险防控提示,推动肉类产品行业加强自律,敦促各会员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肉类产品采购、贮存、物流、销售等各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消费者提供放心、优质的肉类产品。提示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购肉类产品时,应严格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按规定严格查验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二是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肉类产品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等具体信息,不得含有误导性内容。在销售场所分割、销售肉类产品时,应当在包装或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如实标明肉类信息,不得虚假标注误导性内容。

三是第三方贮存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主体责任,如实记录委托方相关信息,查验并留存有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加强贮存过程管理。贮存进口肉类产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第三方冷库从事肉类产品贮存业务的,应当按规定备案。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2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