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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襄樊政发[201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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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31 10:20:49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59
核心提示:  为遏制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物价稳定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鄂政发〔2010〕70号)精神,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把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结合起来,把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对农副产品价格的综合调控,全力保障
发布单位
襄阳市人民政府
襄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襄樊政发[2010]25号
发布日期 2010-12-0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通胀预期、保持物价稳定的要求,采取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抑制市场物价上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叠加影响,自7月份以来,以蔬菜为主的食品价格涨势较快,目前仍在高位运行,直接推高了价格总水平,增加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为遏制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物价稳定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鄂政发〔2010〕70号)精神,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把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结合起来,把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对农副产品价格的综合调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充分保障市场供应。各地要切实把稳定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源头抓起,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蓝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7号),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和增加农副产品供应。严格执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加强蔬菜重点生产基地建设,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产自给能力。同时,要在搞好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建立粮食、猪肉、食糖、油脂油料、棉花等重要物资储备制度,因地制宜地增加蔬菜储备,把握好储备投放的节奏和力度,提高稳控市场价格的能力。

  二、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流通成本。各地要认真落实鲜活农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并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目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保障化肥生产供应,保持农资价格基本稳定。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搞好运力衔接,确保冬春季能源供应,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加大清理整顿农副产品市场收费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2011年春节之前,除国家统一安排和省政府确定的调价项目外,一律不得出台新的调价项目。

  三、全力抓好市场监测,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在健全完善全市现有价格监测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增设价格监测站点,增配监测人员,增加监测经费,不断提高价格监测的权威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在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没有明显回落之前,严格实行价格监测“一日一报”制度,及时上报价格信息和预测分析,为上级领导调整政策、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着眼于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蔬菜等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推行民生重要商品价格采集对比制度,选择一批经营规模较大、销售品种较全、社会影响较广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按时报送各类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在各主要媒体上进行统一发布、公开对比,切实让群众“货比三家、选择消费、放心购物”。

  四、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蔬菜等农副产品的市场检查,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物价部门要坚持不间断开展市场巡查,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行为,并通过提醒告诫、教育劝导等方式,着力规范农贸市场蔬菜等农副产品的明码标价,推进商贸、流通、运输等行业的价格诚信建设;工商部门要着重整顿主要农副产品收购秩序,严格资格审核,坚决纠正无照收购、无证加工农副产品等行为;商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成本监管,严厉打击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操纵市场价格、恶意炒作等行为,全力保障物流畅通,供应充裕;食品、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查处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压级收购等行为,切实保证质价相符、质优价廉。各地、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不仅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并且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达到“惩戒一点、震慑一线、影响一面”的效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电话,组织人员现场受理群众投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群众利益。

  五、积极搞好舆论宣传,有效稳定群众心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调控物价的重要举措和主要成效,客观宣传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储备库存、价格变化的情况、原因及趋势,更好地引导生产者发展生产,经营者正当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和人心稳定。

  六、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不断健全调控体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准确测算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尽快研究出台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据物价上涨幅度,适时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的补贴,妥善安排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平抑市场物价和补贴低收入群体。同时,各地、各部门还要积极探索运用经济手段稳控物价的新办法,鼓励大型超市、集贸市场通过农副产品直供直销,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价格水平;采取选择制定主要商场超市当家蔬菜“协商批发价”、“协商零售价”等手段来平抑市场价格。

  七、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努力形成整体合力。为更好地稳定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参加。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碰头,沟通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同时,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落实好党委、政府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群众生活的决策和措施,充分发挥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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