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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规范早餐市场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襄阳政办发[201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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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31 10:15:34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45
核心提示:  为了尽快改变我市早餐经营存在的“脏、乱、差”状况,让市民吃上“卫生、安全、营养、方便”的早餐,现就规范我市早餐市场、推进早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单位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阳政办发[2011]14号
发布日期 2011-02-1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阳市规范早餐市场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为了尽快改变我市早餐经营存在的“脏、乱、差”状况,让市民吃上“卫生、安全、营养、方便”的早餐,现就规范我市早餐市场、推进早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为指导,以商务部《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和卫生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为依据,以“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规范经营”为原则,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运行相结合、规范整顿与积极培育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对早餐业进行规范和完善,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品种丰富、业态多样、安全卫生、环境舒适的早餐服务网络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起,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早餐工程建设。即襄阳市市区(含襄州区建成区)《餐饮服务许可》达标早餐店达90%以上,市区培育“早餐工程示范企业(店)”30家、“早餐原材料配送示范企业”10家。其中,2011年,培育“早餐工程示范企业(店)”10家、“早餐原材料配送示范企业”3家。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定早餐工程建设标准。市商务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等部门,按照《早餐经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结合襄阳实际,制定《襄阳市早餐工程示范企业(店)标准》、《襄阳市早餐原材料配送示范企业标准》。

  (二)大力开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一是引导经营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早餐店,按照商务部《早餐经营规范》和《襄阳市放心早餐工程示范企业(店)标准》的要求,自觉提档升级,创建示范店。二是支持早餐龙头企业兼并重组现有早餐店,形成规模效应,创建示范企业。三是重点支持连锁店建设,鼓励示范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店等形式,在新建商业联合体、新建居民小区和人口密集区,新建示范店,新建单体店经营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四是引导早餐原材料加工企业,按照《襄阳市早餐原材料配送示范企业标准》,扩大规模,改善环境,提高质量,争创示范企业。

  (三)做好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示范企业的认定,严格按照企业申请、城区申报、市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媒体公示、认定授牌等程序进行。对已授牌的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如复核不达标,即亮黄牌限期整改,如在规定限期内仍不能达标,即予以摘牌处理。

  (四)开展早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卫生、商务、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及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参加,明确职责、划片包干、责任到人。重点整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的问题;卫生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分区布局不合理的问题;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不齐全,无消毒设施或有消毒设施未正常投入使用的问题;出店经营,污染环境的问题。结合企业年检及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严格标准,对经营面积狭小,各项卫生设施、卫生条件经过整改无法达标的早餐店,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对早餐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早餐企业(店)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疏导工作,切实解决好从事小餐饮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引导其规范合法经营或转行就业。

  四、职责分工

  早餐工程实行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市商务局负责早餐工程建设综合协调,做好示范企业创建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编制早餐工程补贴经费预算,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市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核发,对早餐网点卫生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进行监督和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早餐店食品原材料在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监测和信息发布;市工商局负责牵头取缔无照餐饮店经营行为,并负责早餐店食品原材料在流通领域的监督、监测和信息发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早餐网点的环境管理和违章查处工作,清理和取缔违章占道无证早餐摊店,并负责放心早餐车的布点和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新建居民区及城市综合体早餐网点的规划;市环保局负责早餐店的环保管理,督促指导未达标的早餐店经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早餐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工作。

  五、扶持政策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早餐工程示范企业(店)、原材料配送示范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扶持,按经营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奖励,扶持期限为3年。具体奖励扶持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卫生局另行制定。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对新建示范企业(店),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依法享受税收减免优惠。二是示范企业(店)招收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定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三是对符合条件需要贷款的示范企业(店),可按规定程序,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加大早餐工程试点城市申报力度。积极向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申报,力争早日将我市列为全国“早餐示范工程”试点城市,为我市“早餐工程”建设争取扶持政策。

  六、组织领导

  早餐工程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公益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难度更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体联动。市政府决定成立“襄阳市早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李述永任组长,副市长黄德华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以及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早餐工程工作目标、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市早餐工程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办早餐工程的工作情况。

  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所辖城区、重点镇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

 地区: 湖北 
 标签: 经营 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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