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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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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2-28 01:22:25  来源: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51
核心提示:  2011年元旦将临,春节以及“两会”也即将来临。为了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国家局、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及其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0-12-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区县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1年元旦将临,春节以及“两会”也即将来临。为了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国家局、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及其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党和政府践行宗旨、履行职责、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的复杂性、反复性,充分认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两会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抓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加强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市场安全大检查

  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尚未到位前,要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要在所在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食安办的平台,积极协调农林、卫生、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集中对食品各个环节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要重点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火锅店、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巡查,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三、突出重点,加强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

  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街头收药、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在两节、两会期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液、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支架等高风险器械;滋补类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要重点做好城镇社区和乡村小诊所、小药店的药品管理并加强对农村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尤其对那些趁节日期间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不法分子,要追根溯源,严厉打击。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要严格依法予以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值班,保证政令畅通

  各单位要安排好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和要求。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一般干部离宁(外出)要事先向领导请假,单位、处室负责人离宁要事先向市局领导报告。值班电话、12345对接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热心妥善答复群众来电来访。要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认真核实,及时上报,果断处置。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确保应急响应及时、处置到位。各区县局、直属单位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请分别于节前三天内报市局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节前各单位要以机关设施设备、消防及财产安全为重点,组织一次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严肃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各单位、各处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廉洁自律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本着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机关文化活动。要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十一个不准”等有关规定。市局监察室要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及时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 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认真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和离退休干部慰问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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