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省餐饮服务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过渡期,同时又面临着食品安全整顿、世博会等繁重的监管任务。因此,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等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保持餐饮服务监管队伍、思想、工作的稳定和职能的平稳调整交接,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践行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防控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规范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2、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开展诚信自律教育,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队伍建设。
3、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增强公众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配套法规规章相关规定,清理、制(修)订我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许可条件、监督管理、重大活动保障、食物中毒处置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市、县(市、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履行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监督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规定。
5、按照省人大、省政府总体部署和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开展地方立法调研,配合做好《浙江省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的工作。
二、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和专项检查行动
1、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的“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巩固”的总体要求,深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大力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全面完成两年整顿任务。
2、继续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和规范,基本完成三年整规目标任务,逐步消除无证经营,提高持证率,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3、巩固深化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原料进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整顿规范,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4、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无证经营为重点对象,以熟食卤味、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加工、储运过程中温度、时间控制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学校开学前后为重点时段,加强高风险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在二、三、四季度分别组织开展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和无证经营行为的重点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1、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加强对直接向“世博”园区内餐饮单位提供“世博”食品的中心厨房、原料配送中心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控,组织开展前期检查评估和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各城市主要餐饮保障接待单位的专项检查行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防控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扎实做好杭州西博会和第六届中国国际动漫节(杭州)、第十四届省运会和首届体育大会(嘉兴)、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绍兴)等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同时要积极做好其他地方性重大(重要)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按照浙江省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筹备工作。
四、有序开展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专项评价
1、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督抽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实施2010年度监督抽检计划,以餐饮单位、学校、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对熟食制品、冷菜、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食品和原辅料,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进行监督抽检,覆盖面达到餐饮单位总数的10%以上。
2、结合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选取餐饮服务环节大宗消费食品蔬菜、鱼类、肉类、豆制品、酒等,开展例行风险监测。
3、根据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选择有害元素(农残、兽残、重金属等)、生物毒素、环境污染物、致病菌等一种或多种潜在安全隐患,开展专项评价。
4、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和清理工作。
五、继续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行业现状和主要问题,研究制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适时启动省、市、县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2、完善和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提质升级,扩大A、B级餐饮单位比例,增加C级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效率。
3、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继续推行“五常法”管理,在新量化分级A级单位全部实施,在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面推行,扩大“五常法”管理体系的实施率,探索建立小型餐饮单位按“五常法”理念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健全自身长效管理机制。
4、继续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原料进货溯源及验收制度,强化索证索票,监督学校食堂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建立所有食品原辅料的进货台帐,小餐饮单位建立食品添加剂、猪肉及食用油的来源登记台帐。
5、争取省和各级财政支持,全面实行农村家庭聚餐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体检培训率达80%以上。完善农村家庭聚餐申报及卫生指导工作。
6、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适时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创建示范县(市、区)、示范街、示范店(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有效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和廉政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一支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监督队伍。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支持设区市特别是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监管人员力量。
2、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研究开发浙江省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省餐饮服务许可与日常监督执法管理信息化。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基本能力建设标准,完善省、市、县三级餐饮服务行政监管、技术监管、经费投入、执法装备等条件。
3、逐步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以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社会检验检测资源为补充、快速检测方法和实验室确证方法相结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快速检测设备和现场执法装备标准要求,省、市、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逐步配置快速检测车、检测设备和现场执法装备,鼓励省、市及义乌市食品药检所扩增食品检测项目,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4、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和信息快速通报制度,餐饮服务环节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探索建立投诉举报网络和有奖举报机制。
5、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国家和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及小餐饮整规等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评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适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