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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对《天津市津门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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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25 10:29:02  来源:天津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5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老字号示范引领作用,天津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对《天津市津门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0日。
发布单位
天津市商务局
天津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2 截止日期 2024-08-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天津
备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老字号示范引领作用,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我局起草了《天津市津门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0日。请于8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市商务局生活服务业处 陈禄堃

联系电话:022-63085430  传真:022-63085423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市商务局生活服务业处)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天津市津门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地区: 天津 
 标签: 认定 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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