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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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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25 13:45:4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61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有力打击利用电子秤作弊、“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4日。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5 截止日期 2024-08-2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有力打击利用电子秤作弊、“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4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   附件1.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7月25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 计量监督 计量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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