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食堂经营的安全和质量,进一步规范学校与企业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学生餐营养指南》(WS/T 554-201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浙江省教育厅联合起草了《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和《学校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8:30—17:30)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建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建议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邮编:310005);联系电话:0571-89761515;电子邮箱: zjcyc2019 @mail.163.com 。
附件: 1.《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doc
2.《学校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