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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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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09 10:02:55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4〕11号)要求,更好发挥生猪产能调控政策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我厅在总结前期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起草了《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
发布单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17号
发布日期 2024-04-07 截止日期 2024-05-07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广东
备注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4〕11号)要求,更好发挥生猪产能调控政策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我厅在总结前期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起草了《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6日至5月7日。

一、邮箱反馈:nynct-xmslc@gd.gov.cn

二、信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2号楼405室,510500

附件:   1.《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3日

 地区: 广东 
 标签: 农业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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