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17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1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09 10:02:55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294
核心提示: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4〕11号)要求,更好发挥生猪产能调控政策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我厅在总结前期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起草了《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
发布单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17号
发布日期 2024-04-07 截止日期 2024-05-07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广东
备注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4〕11号)要求,更好发挥生猪产能调控政策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我厅在总结前期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起草了《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6日至5月7日。

一、邮箱反馈:nynct-xmslc@gd.gov.cn

二、信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2号楼405室,510500

附件:   1.《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3日

 地区: 广东 
 标签: 农业 生猪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