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青海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3月19日前书面盖章(签字)反馈省生态环境厅,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 宁
电 话:0971-8134929 8124326(传真)
邮 箱:qhzfjdj@163.com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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