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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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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1-02 01:10:59  来源: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227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修订情况,对《海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琼粮规〔2021〕3号)以及《海南省粮食流通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琼粮规〔2021〕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海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9 截止日期 2023-12-0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海南
备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综合衡量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修订情况,对《海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琼粮规〔2021〕3号)以及《海南省粮食流通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琼粮规〔2021〕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海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请于2023年12月9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向我局反馈:

1.联系电话:政策法规处,0898-65396803。

2.电子邮箱:fc_lsj@hainan.gov.cn

3.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30号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11室,邮编570203。

附件:   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xlsx

   2.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xls

 地区: 海南 
 标签: 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 裁量 粮食流通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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