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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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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09 09:12:55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大米”、“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和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发布单位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8 截止日期 2024-01-0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苏州市
备注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大米”、“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和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何军,电话:0512-68830219,邮箱:zljg@sznyncj.suzhou.gov.cn。

附件:

   《“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

   《“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苏州水八仙”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8日

 地区: 苏州市 
 标签: 品牌 农业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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