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参照国家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修改完善了《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1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qdgsfgc@qd.shandong.cn
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3号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266071
附件-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