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我局牵头组织对2020年印发实施的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sj_wfg@gd.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13号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与调控处(邮编:510030,电话:020-835657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