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在四川分布的有较高保护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解决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重叠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要求,我局组织专家论证,形成了《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陆生部分调整征求意见稿)》。现予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时间至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刘世昌;电话:028-83364615;电子邮箱316948176@qq.com。
附件1:《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陆生部分调整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陆生部分调整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