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范和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引起的生物安全风险,保障安徽省畜牧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修订了《安徽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anhuivet@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邮编23000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0551-62643380)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安徽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