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 (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2023〕3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 (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2023〕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06 11:47:43  来源: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742
核心提示:根据 2023 年 3 月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省人大法制委拟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进行修正。根据《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现将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09-05 截止日期 2023-09-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辽宁
备注  

根据 2023 年 3 月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省人大法制委拟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进行修正。根据《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现将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均可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对该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 年 9 月 20 日

三、联系电话:024-86681951 传真:024-86681951

四、通信地址: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39 号,邮编:110842)

五、电子邮箱:lnrdfzw921@163.com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 年 9 月 5 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 (征求意见稿)

 地区: 辽宁 
 标签: 地方性法规 草案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