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规范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行为,充分发挥歇业制度纾困效应,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登记注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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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