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引领和推动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
1.通信地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108号,邮编:030006)。请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反馈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sjxbsc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