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省林草局联合农业农村厅起草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316948176@qq.com。
2.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南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处,邮政编码:610082。
3.联系电话:028-83364615。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
附件: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