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我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工作,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起草了《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发送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
电子邮箱:scjgfwzxdab@tj.gov.cn
附件: 1.《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