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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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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1-07 09:14:37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浏览次数:474
核心提示:为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我们对部分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拟对《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等9件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对《山东省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4 截止日期 2022-12-0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山东
备注  

为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我们对部分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拟对《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等9件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对《山东省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山东省司法行政网“首页-互动交流-山东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miaohonglin@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

附件: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司法厅

2022年11月4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规章 查处 草案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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