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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嘉兴市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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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0-14 10:20:15  来源: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明确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对场内网络直播行为的主体职责,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嘉兴市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指引(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14 截止日期 2022-11-1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嘉兴市
备注  

为进一步明确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对场内网络直播行为的主体职责,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嘉兴市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方式邮寄地址:嘉兴市吉杨路921号(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6室)

2.电子邮件:jxscjgfgc@163.com

3.联系电话:0573-82718579,0573-83689095

意见反馈时间截止为2022年11月13日。

   嘉兴市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指引(征求意见稿).doc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地区: 嘉兴市 
 标签: 市场监督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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