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加强建设我市海洋碳汇标准体系,科学开展我市海洋碳汇核算工作,我局大鹏管理局牵头起草《深圳市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深圳市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本征集栏目下方直接填写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rstk@meeb.sz.gov.cn。
附件:1. 深圳市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2. 《深圳市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