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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公示“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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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4-01 04:58:46  来源:宁波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692
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老字号”的挖掘和保护工作,2021年宁波市商务局根据《“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批“宁波老字号”认定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原办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发布单位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6 截止日期 2022-04-1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宁波市
备注  

各区(县、市)商务部门,相关协会和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老字号”的挖掘和保护工作,2021年宁波市商务局根据《“宁波老字号”认定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批“宁波老字号”认定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原办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2022年3月16日-2022年4月14日)。公示期内,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与市商务局消费处联系。联系人:彭爱武,联系电话:89387125。

   “宁波老字号”认定办法(修订稿).docx

宁波市商务局 

2022年3月16日

 地区: 宁波市 
 标签: 认定 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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