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厅行政审批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王颢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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