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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深圳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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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9-18 10:06:27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23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明确各参与方责任,规范储备肉收储、管理、轮换、动用、监督检查等活动,确保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8 截止日期 2021-10-1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深圳市
备注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明确各参与方责任,规范储备肉收储、管理、轮换、动用、监督检查等活动,确保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0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69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处(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联系电话:88127382。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lswzcb@fgw.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深圳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深圳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地区: 深圳市 
 标签: 监督检查 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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