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分类精准下放”“放管服结合”,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请书面传真反馈我局(电子件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环评处 叶兆木
电 话:(023)88521845
传 真:(023)89181941 邮箱:cqhbjhpc@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