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公布,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为了使基准内容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保持一致,我局对基准中对应的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和《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以下简称《基准表》),其中《规则》部分的修订使用修订模式已予以标注(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基准》《基准表》部分的修订主要涉及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至第八十条(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2、3标记部分)。
现定于2021年5月18日至6月17日,通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则》《基准》《基准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修改建议。请将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邮箱地址: shenl@yllhj.beijing.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
1.《规则》(征求意见稿)
2.《基准》(征求意见稿)
3.《基准表》(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