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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青岛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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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28 03:05:36  来源: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313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市应急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等规定,对《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青政办发〔2018〕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青岛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待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发布单位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26 截止日期 2021-05-1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青岛市
备注
附件1:青岛市安全生产领域奖励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山东省安全生产领域奖励举报奖励情形
附件3: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形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市应急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等规定,对《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青政办发〔2018〕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青岛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待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青岛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1016房间,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6038,电子信箱:qd12350@qd.shandong.cn)。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4月26日至5月10日。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地区: 青岛市 
 标签: 举报 应急管理 奖励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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